为了发展循环经济,大力推进节约降耗,提高水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,根据我国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》和我国目前水处理技术的发展趋势,制定了本标准。
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提出。
本标准由全国化学标准化学技术委员会水处理剂分会(SAC/TC 63/SC 5)归纳。
本标准起草单位:天津化工研究设计院、中石化水处理药剂评定中心。
本标准规定了作为循环冷却水的再生水的水质指标。本标准适用于以再生水为循环冷却水的补充水。
具体详见:HGT 3923-2007 循环冷却水用再生水水质标准点击下载
再生回用水标准详见:再生回用水标准点击下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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